关于报关提交单据的文章
报关单填制规范详解

报关单填制规范详解

  大家知道进出口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报关单的填制,大家也不要小瞧这个报关单,填制还是要很规范的。下面的文章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关于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内容,大家可以参考。新版报关单之申报地海关2018年8月1日新版报关单改版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选择“广州机场”为申报地海关时,应录入“5141”。  提醒注意:申报地海关的关别代码后两位不能为“00”。    三、编码规则  《关区代码表》由三部分组成,即关区代码、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  (一)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直属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代码。  (二)关区名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中文名称。  (三)关区简称:关区的中文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  参数表:《关区代码表》(附表1)。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申报地海关”,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新版报关单之进出境关别2018年8月1日新版报关单改版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为“广州机场”时,则录入“5141”。  提醒注意: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三、编码规则  《关区代码表》由三部分组成,即关区代码、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  (一)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直属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代码。  (二)关区名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中文名称。  (三)关区简称:关区的中文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  参数表:《关区代码表》(附表1)。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进/出口岸”,现更名为“进出境关别”,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新版报关单之备案号2018年8月1日新版报关单改版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12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核确认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账册、《征免税证明》或其他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提醒注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及以后续补税监管方式办理内销征税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填报总册号。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对加工贸易设备、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涉及征、减、免税审核确认的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  (三)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准予退运证明》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填报《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进口或结转进口(转入),填报《征免税证明》的编号;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三、编码规则  备案号为12位字符,结构如下:  (一)第1位为备案或审批文件的标记。  A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料件  B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  C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  D 加工贸易不作价进口设备  E 加工贸易电子帐册  G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异地报关手册  F 加工贸易异地报关手册  H 出口加工区电子账册  J 保税仓库记账式电子账册  K 保税仓库备案式电子账册  Y 原产地证书  Z 《征免税证明》  Q 汽车零部件电子账册  (二)第2-5位为核发《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等海关关区代码。  (三)第6位为年份最后一位,出口加工区设备电子账册第6位为“D”。  (四)第7位区分不同类型分别定义:   1. 保税仓库电子账册(K、J)第7位为保税仓库类型代码。   2. 《加工贸易手册》第7位为企业经济类别代码。   3. 深加工结转分册第7位为“H”,用于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分册。   4. 《征免税证明》第7位为归档标志。  (五)第8-12位数为顺序码。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备案号”。  (二)其它  无。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讲的内容了,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转载请保留:http://www.wanshifu.com(万师傅)
无纸化报关必备:无纸化报关单签约的流程

无纸化报关必备:无纸化报关单签约的流程

无纸化代理报关委托可由经营单位向申报单位发起申请,也可由申报单位向经营单位发起申请。使用无纸化委托,需要大家先在企业所在地报关协会充值后使用,充值时只需提供企业十位数编码即可,充值完以后可立即使用,经营单位及申报单位均可充值。无纸化报关自实行以来,就为许多进出口报关的朋友节省了不少的时间,因为通过无纸化报关,就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单和现场取税、海关核税等环节了。但是,在无纸化报关操作中,许多朋友对无纸化报关单签约的流程还是不太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列出了详细步骤。  无纸化报关单签约的流程  1、运用IE浏览器登陆体系:运营单位运用本单位操作员卡,申报单位运用本单位报关员卡,登陆我国电子口岸主页。  2、在页面上找到“通关无纸化署理报关托付”点击进入。  3、在对话框中输入运营单位操作员卡,或申报单位报关员卡密码,后点击承认。  4、运营单位建议托付请求:  (1)挑选报关企业。  (2)输入申报单位企业海关编码,或申报单位企业名称,后点击查询。  (3)承认企业无误后,点击“建议托付书请求”。  5、如果是首次发托付请求,挑选第一项“树立托付书”,如之前建议过请求,则挑选第二项“追加托付协议”,然后点击“同意”。  6、挑选“托付联系书有效期”, (未运用的托付书长期有效,树立的新托付书,需在有效期内通关放行运用结束。否则过期作废,需从头树立托付书)  7、新增协议  8、树立新托付书:  (1)将赤色方框内标示部分填写完整(参考纸质报关托付填写方法)  (2)挑选付款方,点击承认,建议请求,之后,网页提示“操作成功”即为成功树立托付书,之后的步骤由申报单位负责承认。  9、如由申报单位向运营单位建议托付请求,需运营单位运用操作员卡进行承认。  10、查询结果,即为申报单位发送的托付书请求,挑选检查明细,或许回绝。  11、承认无误后,点击“承受”,即为成功树立托付书,也可挑选回绝。以上就是关于无纸化报关单签约的流程的相关知识了,通过文章的介绍,想必大家都有一些了解了吧。文章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转载请保留:http://www.wanshifu.com(万师傅)
专家分享海运流程,解说各种单据,快来看看吧!

专家分享海运流程,解说各种单据,快来看看吧!

大家知道海运流程有哪些吗?海运指的就是海上的交通运输,海运目前是国际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的运输方式,比我我国进出口货物,基本上都是通过海运的!!海运具有费用低、运量大、航道四通八达等等优点,非常受大家的欢迎!海运也是有自己的流程的,今天小万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海运流程!!海运流程有哪些?一、电放1、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2、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3、当然,不付钱是不会有人给您做电放的,要付的钱分为两块,一是电放费;二是所有的预付费用,它可以包括文件费,码头操作费,CIF的还包括海运费。所以,建议在传真电放申请的时候,最好主动地把水单也一块传过去。4、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现在船公司做电放不用发电报了,发EMAIL就行.您可以要求船公司在发EMAIL的同时CC给您一份,这样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电放的信息通知收货人。说到这里想起刚进公司时同事说的一个笑话,问:为什么非洲的一些港口不能电放?答:因为那里老停电。5、在什么样的情况会有人要做电放呢?比如说东南亚一带的货物,提单还没对好,货物已经到港了,电放很常用;又比如说因为种种原因提单迟迟出不来,货物已经到港了,为了避免货物在目的港的堆存费,不得以选择电放;6、要提醒您的是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做电放的,据经验,古巴,委内瑞拉,巴西这些国家是不能做电放的。不过也不那么绝对,比如在XX港口,如果您的收货人在当地神通广大,船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接到电放通知后,会为客人重出一份提单帮客人清关。跟电放有关的常用英文单词有这么两个:TELEX RELEASE(TLX RLS)和SURRENDER. TLX RLS 中国人都明白,但是外国人好象不怎么常用,他们一般都用后者。SURRENDER这个词一般作“递交”解,但是在海运业有特别意义,“SHPR HAS SURRENDERED OB/L AT OUR SIDE”意味着发货人做电放了。所以建议您和船公司打交道的时候慎用SURRENDER这个词。二、海运单1、海运单的放货方式在本质上跟电放没有区别,都是凭收货人的公司证明放货。区别是海运单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为客户出正本。不过海运单正本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因为提货根本不用什么正本,一份正本复印件就够了,更有甚者用涂改液把DARFT上的“DRAFT ONLY”字样涂掉也可以提货,从中大家可以体会到海运单和提单差别。2、对于船公司来说,提单和海运单的差别反映到舱单上,只是BILL TYPE的不同。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提单,那么就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或电放放货,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海运单,那么就可以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放货。3、海运单是一种方便快捷的放货方式,据称运往欧洲的船上装的柜子60%以上都是做海运单的。但它同时也是一种对船公司风险较大的放货方式,因为在运费预付的情况下,装货港这边海运费还没收到,目的港那里货物已经被收货人提走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中、小客户向船公司提出做SWB,总是被人家嗤之以鼻了。一般的船公司对SWB控制得都比较严,什么样的客户去什么样的港口用什么样的付费方式能做SWB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开门做生意吗,谁愿意去承担风险?三、换单1、换单的专业叫法是SWITCH BILL,在国际贸易中其实很常见,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好象只见香港、台湾、新加坡、迪拜以及欧美的贸易商运用得得心应手,很少见国内的贸易商玩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换单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二”、“一”。三方贸易、两份提单、一个中间商。三方贸易-供应商、中间商、实际购买商 两份提单-第一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供应商,收货人是中间商; -第二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中间商,收货人是实际购买商。一个中间商-整个换单过程由中间商一手操控;换单的实质就是中间商为切断实际供货商和购买商的联系而在提单签发过程中采取的小花招。2、中间商付清货款和运费后,从供应商处取得第一套提单;中间商马上找船公司去换第二套提单:换提单的地点随中间商选,可以是发货地、收货地,也可以是第三地,反正一般都是中间商人头比较熟的地方;提单的发货人换成中间商,收货人变成真正的购买商。谁持有提单,谁就有货权,他想怎么换就怎么换,当然,条件是要付船公司换单费,大约USD50左右。3、对于船公司而言,换单操作起来实在复杂。因为涉及到不同OFFICE对同一套舱单的更改,加上柜子到港清关的时限要求,处理起来很是棘手,所以平素基本上是惟恐避之不及,见到头就大。四、PART单1、一个柜子出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提单叫PART 单,当然,这里说的不包括拼箱货,仅限于FCL/FCL的情况。FCL/LCL或LCL/LCL的价格要比整箱货的价格高。2、客户要求出PART单会有不同的理由,信用证通常是最好的借口,但是无论是船公司,还是客户都心照不宣,这明明是想用整箱的价格做拼箱的事。3、PART单分为两种情况:收货人相同的和收货人不同的(TO ORDER提单算在此列,因为收货人有可能会不同)。 收货人相同的PART单大多数船公司都会接受;收货人不相同的PART单要另当别论。因为如果几个收货人不同时出现去提货,对于船公司来说将是大大的麻烦。况且,一些些国家的港口根本不接受这样的方式。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一定要出PART单,那要考虑下面几个问题:(1)船公司一定会要求发货人出保函,保证收货人一定会同时出现提货。(2)要看货物去什么地方,去中东、南美的货物被拒绝的机会大些。(3)要看客户的规模。五、船东单和货代单1、船东单(MASTER BILL)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2、货代单(HOUSE BILL)是无船承运人(NVOCC)签发的提单。 上文便是关于海运流程的分先啦!海运流程主要分为电放、海运单、换单、part单、船东单和货代单这几个!!大家在填写单子的时候可以小心点哦!!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转载请保留:http://www.wanshifu.com(万师傅)
报关提交单据,单据于合同条款有何关系,速来了解吧!

报关提交单据,单据于合同条款有何关系,速来了解吧!

现代国际货物的买卖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单据代表了货物,单据质量直接关系到收汇安全,同理,为了便于管理,需真实填写报关单据并提交,除了这个,还有一份合同,不知报关提交单据继而合同之间的关系,若想了解,不妨看看下面的内容。一、不妥当的合同条款是单据不符点产生的根源1、设置的合同条款相互之间不配套 不协调合同条款中有价格条款、装运条款、支付条款等相对独立的条款,如果在同一合同中条款的设置不协调、不配套,结汇单据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不符点。如某出口合同:价格条款:CIF伊斯兰堡,装运港:上海……提供港至港已装船海运提单……。 根据常识,我们知道伊斯兰堡是内陆城市,按照合同要求,要完成货物的运输,其经过海上的合理的运输路线应该是上海港口→卡拉奇港口→伊斯兰堡,第一段运输属于港至港海上运输,第二段运输属于港口至内陆的陆地运输,整个运输就是标准的海陆联运。但因该合同所设置的条款相互间不协调、不配套,就此而言,单据不可避免地出现下述不符点之一。 如果提供联运提单,虽然符合合同把货物从上海港运到伊斯兰堡的规定,但是这违反了合同规定提供港至港海运提单的要求;如果提供港至港海运提单,满足了合同对单据的要求,但是,目的港变为了卡拉奇港,这又违反了合同中目的地为伊斯兰堡的规定。2、设置了错误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设置的条款本身有错误 条款内容不符合国际贸易惯例,或不符合相关行业的习惯做法,如货物出口到非欧盟等为我国提供普遍优惠的国家,却要求提供GSP FORMA格式的产地证;CIF条款的合同,要求过高的保险加成,以至保险公司不能接受。3、合同条款对单据表面内容的规定违背第三方出证机构的出证常规合同条款对单据表面内容的规定违背第三方出证机构的常规,如某些合同,特别是在转口合同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条款,“除发票、汇票外,其他所有单据不得显示发票号、发票金额、信用证号等内容”,如果合同规定了类似条款,并且要求提示GSP FORMA产地证等单据,那么出口企业将得不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4、合同中规定的单据交单期过短合同中规定的单据交单期过短,单据出现不符点的可能性很大,国际商会在UCP500中规定,信用证应规定一个装运日期后必需按照信用证条款交单的特定期限。如果未规定期限,只要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银行接受在装运日21天内提交的单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交单期限多掌握在15-21天,交单期限的规定时间不能太长,这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为了让申请人及时得到单据,提取货物;交单期限的规定时间也不能太短,这是为了保障受益人的权益,让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有合理的时间制作单据、获取单据并向银行交单。而有的合同,对单据的交单期限规定的时间过短,仅3-5天,或7-8天,这实际上是在签订合同之时,出口企业就放弃了在装船后自己应该有合理时间制单议付的权益,出口企业在比较紧迫的时间内制单、交单议付,单据极容易出现不符点;或者虽然发现单据表面有不符点,但因缺乏更改时间,就只能遗憾地让单据存在不符点。5、对合同条款的规定过于细致对合同条款,如商品重量、数量等条款的规定过于细致,使得业务操作缺乏灵活性,如钢材的出口合同中详细地规定了每根钢材的重量范围,及钢材总根数、总重量,但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最后,出现比较尴尬的局面;钢材的数量和重量出现了矛盾,钢材的数量符合合同规定时,重量超过合同的规定;重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时,钢材的数量又不符合合同规定,合同对数量、重量的过于详细、死板的规定使单据非常容易出现不符点。二、合理设置合同条款,减少单据不符点的产生1、理顺合同条款之间的衔接关系 对应关系在实际业务中,不同的贸易条件使每份合同的要求不同,由于所买卖货物的不同,涉及的当事人不同,双方的具体要求不同等,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之时,理顺合同条款之间的衔接关系、对应关系,使相关条款之间相互协调一致,环环相扣。 比如CNF的交货条款,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由我们出口方提供提单、船龄、船籍、大副收据、装运通知书等单据,而不应规定出口方提供保险单据;FOB条款,可请求出口方协助进口方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运费到付”提单,而不应规定出口方提供“运费已付”提单。 目的地在内陆且要求海运的,应在合同中作接受联合运输的规定,而不能限制出口方的运输方式单纯为海运;非欧盟等提供普遍优惠的贸易家,可要求提供产地证,但不能规定提供FORM A产地证;……处理好合同条款条款之间的衔接关系、对应关系,减少因条款设置的混乱而导致单据不符点的产生。2、设置的条款要灵活 便于履约操作对各项条款的设置,不能死板,不能过于繁琐细致,应该灵活,为签约后的履约操作留下足够的空间,减少单据不符点的出现。 比如,货物运输应尽量争取可转运、可分批装运,对有些商品,应规定数量溢短装条款及相应的金额的增减幅度,以便于在货物装运时,作为出口方我们就可以比较方便根据实际情况对货物进行数量、航线进行灵活、适当的调整,减少因条款死板而产生的单据不符点。3、熟悉各种单据的内容 将客户对单据内容的要求控制在出证机构的许可范围内单据作为履约证明,是出口方的收款凭证。对出口方来说,官方机构、及其他第三方出具的各种单据,是不可控制的单据。 在签订合同之前,出口方就必须了解官方机构及其他第三方出证机构出具单据的相关规定,熟悉他们出具的单据的具体内容:单据表面格式怎样、哪些内容是必须显示的,哪些内容是可以按我们的要求添加的,等等,在签订合同之时,为顺利获取官方机构及其他第三方出证机构出具单据提供必要的平台,减少因设置错误条款而产生的单据不符点。4、对客户的某些过分要求 切忌随意让步,为了促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在交易中,适当向客户提供方便、优惠是可以考虑的,但在为客户提供方便的同时,必须为自己签约后的履约留下足够的操作空间,不能使自己陷入履约困境。 为了安全及时结汇,在磋商贸易条款时,必须维护自己作为出口人的正当权益,考虑合同条款的设置是否使履约方便、灵活,获取单据是否方便,对客户的某些过分要求,切忌以牺牲自己的权益的为代价,随意做出让步。 以上就是关于报关提交单据的内容,阅读后,对报关单据有点了解,结合合同条款,需灵活多变,勿要固定不变。若感兴趣,不妨多读几遍。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转载请保留:http://www.wanshifu.com(万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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