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货物过关的时候,海关会根据货物的数量、类型进行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一个收税的过程;若货物被扣押,也要收取仓库的放置费用。因此,在过关前,应该弄清海关收费标准,以免增加不必要的开支,具体的收费项如下:
海关收费标准分享
1、进口商品退税(关)手续费为40元/次;
2、车辆超时占用验场费为16元/车次(2-5小时,含5小时);40元/车次(5小时以上);
3、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为0、8-8元/日件,贵重物品如文物、精密仪器、金银制品、及其他价格极高(人民币5000元以上)或需特殊保护物品扣留第一个月内,为每日每件按其价值的0.16%收取费用,在一月以上、至三个月以内,为每日按估价的0.32%收取;
4、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费为每件800元;
5、监管区域外监管手续费为每一工作日人民币25元;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为15元;
7、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监管手续费,为按货物离岸价的千分之二点五向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取;
8、验车费为15至30元/车次.
口岸管理费(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的满洲里、绥芬河、二连、凭祥、东兴、畹町、瑞丽、河口和深圳九个陆路口岸),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全面下调30%。 其中,深圳陆路口岸建设管理费为40英尺集装箱车辆,每辆次8元(往返16元),其他车辆每辆次4元(往返8元);其他八个陆路口岸的口岸管理费、或口岸过货管理费向货主收取为0.42元/吨。
涉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具体为原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检验检疫费和国境卫生检疫等检验、检疫费合并为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总体收费水平下调1/3。具体检验检疫项目的降低幅度,依据成本变化情况可以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重新核定后,另文下达。
在核减后的具体收费标准文件下发之前,所有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和国境卫生检疫的检验、检疫收费一律按现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5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6号)规定收费标准的2/3比例收费。
以上是关于海关收费标准的内容,收费项讲解的很清楚,说了收费的标准和期限,只要符合要求,就要按照规定来,不要节外生枝,尽量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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