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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赔偿要求,勿要忘记啦!

发布时间:2018-12-10 10:48来源:网络转载阅读量:2832

  货运代理是海运衍生的一个行业,从事人数也是非常多的,竞争也是比较激烈的。但是现在依旧有不少的朋友想要从事货运代理,想要从事货运代理的话一定要特别细心,不然很有可能因为你的一个小错误,最后导致了无可挽回的后果。今天小万就给大家分享货运代理赔偿要求,都可以了解了解一下哦!主要是关于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的赔偿规定!

货运代理赔偿要求,勿要忘记啦!

货运代理赔偿要求如下:

1、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2、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1601民用航空规章货物的实际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3、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4、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索赔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并随附货运单、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容、价格的凭证或其它有效证明。

5、超过法定索赔期限收货人或托运人未提出赔偿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6、索赔要求一般在到达站处理。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应当在两个月内处理答复。

7、不属于受理索赔的承运人接到索赔要求时,应当及时将索赔要求转交有关的承运人,并通知索赔人。

  上文便是关于货运代理赔偿要求的分享啦!!赔偿规定总共有七条,从事货运代理的朋友可得仔细看啦!!一定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因为本来可以避免的错误,最后导致严重、不可挽回的后果!!赔偿金额有时候还是小事,重点是你会因而是去其他客户的信任!!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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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运输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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